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2-08-30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吴欣颖委员:

你在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所提的第124号《要求县政府为乡镇建立农村演出舞台 并加大对农村文化的资金投入》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献策。经认真研究,现将提案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农村文化演出舞台是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和必要保障。近几年,我县按照县有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乡有一站(文化站)、村有一室(文化室)的要求,不断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繁荣农村文化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目前,可供文化演出活动的乡镇、村级场所有辉埠、宋畈、招贤、白石、新都办事处等乡镇综合文化站,招贤樊村村祠堂、五里村祠堂、球川后弄村礼堂、宋畈五爱村礼堂、东案王氏宗祠等。

关于你在提案中提到:建立乡镇演出舞台,先在重点乡镇试点,再普及各乡镇;加大对农村文化投入,设立专项文化活动经费。近些年,市、县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年均在100场次以上,但受通行限制,文化大篷车无法到达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开展文化演出活动,只能选在地域空旷、人口聚集的集镇开展活动。下步,将根据乡镇实际需求,尽可能地扩大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覆盖面,增加场次,让更多的基层优秀文艺骨干登台表演。从2007年开始,各乡镇结合本地特色,利用县文化大篷车,每年开展一乡一节特色文化活动。为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芳村镇可以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地域优势,积极开展排舞、书法、器乐演奏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同时,去年我县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经费达2021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17%,同比增长18.16%。目前县委、县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常山建设的若干政策》,拟每年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从中专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维护,文化活动舞台演出设备更新,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经费补助,扶持综合性品牌文化活动和节庆演出活动等。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你一如既往对政府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提案  答复

­­­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7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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